多部委联合采取扶持政策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9时04分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央行等多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下面我们连线中央台记者冯雅。
主持人:什么叫"合同能源管理"?
记者: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具体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通过分享节能效益的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主持人:目前,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情况怎样?还存在哪些问题和障碍?
记者:1998年,我国实施了"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分别在北京、山东、辽宁成立了三个示范性的节能服务公司,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引入我国。到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已经达到了502家,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但是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节能服务产业还存在财税扶持政策少、融资困难以及规模偏小、发展不规范等问题。
主持人:这次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对我国的节能服务产业提出了哪些扶持政策?
记者:意见提出,国家将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金融和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其中,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它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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