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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紧急下文:全国排查放射源隐患

2014-05-16 16:12
科技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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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京丢失放射源事件发生近一周后,环保部紧急下文,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高风险放射源为重点的紧急专项检查。

  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在南京市开展探伤作业期间,丢失一枚II类放射源铱192放射源。虽然放射源在三日后被寻回,依旧造成捡拾者王某患急性放射病。环保部批评称,该公司非法雇用无资质人员开展γ射线探伤作业,已严重违反操作规程。

  受此次事故影响,环保部于5月13日紧急下文,要求在全国范围开展以高风险放射源为重点的紧急专项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安定。

  环保部要求,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在2014年7月1日前,按照《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环发〔2007〕8号)和《γ射线探伤场所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环核辐函〔2012〕17号),针对行政区内的γ射线探伤单位,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检查。

  环保部文件称,各γ射线探伤企业应高度重视辐射安全工作,“将辐射安全提升到决定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

  具体而言,γ射线探伤企业应自查单位责任,确认在许可范围内从事辐射工作,并按照要求办理放射源的转移审批、异地使用备案等手续。各型γ射线探伤机应进行严格检查,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环保部还要求严审γ射线探伤工作人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是符合法定要求、经过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杜绝临时聘用人员参与γ射线探伤作业。此外,相关作业必须同时由两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计,操作现场应配备辐射剂量检测仪。

  环保部文件透露,公安部日前已在全国范围部署治安系统对行政区内放射源及涉源单位进行安全大排查,严防放射源丢失、被盗,被不法分子利用。环保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支持并协助公安部相关工作,严格监管放射源,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放射源等放射性物质的安全。

  环保部还要求,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应加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安全管理,清查并上报已收贮的各类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环保部还应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有效联系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安防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已收贮的各类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

  环保部还明确指出,针对突发事件,各级环保部门应设立信息公开预案,注重公众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发布,保障公众知情权。对于突发事件发生时网络上的公众质疑,要组织专家予以解答,在适当时机举行公众沟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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