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石化项目未批先改扩建:环评“一改再改”背后赌注
2015年3月18日,环保部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应当严格依法,对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实施重大变动”等环评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实施行政处罚。
不仅如此,对建设项目单位性质为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且存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重大变动未经环评审批,建设项目基本建成”等五种情形的,还将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要求,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就在一个多月前,中央第三巡视组在向环保部反馈巡视意见的时候,特别指出了环评方面问题突出,环保部相关领导也相继表态,要着力整治“未批先建”等“环评乱象”。
与此同时,调查发现,在云南昆明安宁市,计划投资260多亿元的云南石化项目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改扩建,当初环评报告附件中,政府承诺要腾出的环境容量也并未腾出来,当年的环评已被“架空”。
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曾经亲历云南石化项目决策过程的多名高官都已经落马。
“抢”来的项目
“长官意志”之下的选址论证
两年前,在来自媒体、公众、学者等多方面的质疑和争议声中,这个千万吨级炼油厂正轰轰烈烈地开始建设。
云南石化项目最初的环保投资计划大约是14亿元。但这并不包括关停和改造现有的一些企业、治理现有的环境污染来为它腾出排污指标所需要花的钱,也并未计算后期要达到高标准的清洁生产将持续追加的环保投入。
当时参与云南石化项目环评评审的一位环保部的专家表示:“安宁的环境容量非常小,选址敏感,本来就严重缺水,大气质量也已经超标了,充其量也就只能容纳这一个炼油厂的排放量。但实际上那个地方已经有了大量的企业,有黄磷,有冶炼,都是重污染产业,而且昆明钢铁厂也已经在扩建。如果当地的空气和水接纳不了如此多企业的排污量,那环境质量就必然恶化,从而伤害到当地人的身体健康,所以环评的任务就是要‘把关’,让污染物的排放受控在可以接受的范围。”
他解释说,从道理上讲,环评最应该解决的就是合理选址的问题,但现实的情况却往往是在计算“花多大代价能将这个选址由不可能变为可能”。于是,环评报告就成了一本“承诺书”,不仅是企业要承诺采用多少技术手段增加多少环保投资以减少排污量,政府也要承诺关停多少企业,新建多少污水处理厂,配套多少工程甚至跨流域调水来满足理论上的“环境可行性”。然而,大量案例证明,这些承诺往往都难以如期兑现,企业也难免因为成本压力所迫并不按承诺的来做,到最后导致环境的破坏和人民财产的损失。既成事实之后,偏偏又缺乏决策失误的问责机制,所以在GDP魔咒的催促下,环评造假、环评公关成了行业顽疾———都是先把环评报告编圆了,拿到批文再说,环评终究沦为“过场”。
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变数”已然丛生,曾经亲历云南石化项目决策过程的多名高官都已经落马,承诺的环境容量还没有腾出来,这个项目本身也已经与环评批文里所要求的样子大不相同。
云南省一位副省级官员曾讲述该项目在选址上的一些遗憾:
“当初,这个项目还是抢来的。”他说,因为知道了重庆在争取中缅管线的配套项目,云南最后将这个项目“争”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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