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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督查进入第二阶段!汾渭平原11城市纳入督查范围

8月20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进入第二阶段,督察组发现涉气环境问题49个;90个督查组对汾渭平原11城市的83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89个。

一、检查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828家,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12家,占比为1.4%;未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

二、检查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275家,发现1台燃煤锅炉未拆除,占比为0.4%;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2台。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5个。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4个。

五、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问题1个。

六、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6个。

七、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10个。

八、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24个。

九、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49个。

十、其他涉气环境问题4个。

8月20日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强化督查进入第二阶段!汾渭平原11城市纳入督查范围

强化督查进入第二阶段!汾渭平原11城市纳入督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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