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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将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

10月30日,兰州市下发的《2018-2019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力争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达标率(AQI)达到70.1%(剔除外来沙尘)以上。城区PM10、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确保分别控制在112μg/m3、49μg/m3之内,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考核任务;SO2、NO2、CO、O3等四项污染物考核浓度基本保持稳定,其中NO2年均浓度力争实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排名退出全国后二十位。

根据《方案》,监管重点工业源,要对榆钢公司、二热电厂(含嘉峪关路厂区及榆中金崖厂区)、范坪电厂、西固电厂、兰石化分公司、兰铝公司等6家重点工业企业采取冬防期间特别严管措施。要加大日常管控,市区县环保、工信部门组织人力,11月1日起对二热电厂、范坪电厂、西固电厂等重点用煤企业开展不定时巡检,主要检查企业无组织排放源管控措施、环保设施故障停机检修等落实情况,并按照在线监控值班室指令对企业现场下达执法文书,第一时间制止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要分类管控,市区热电联产企业遵循“以热定电”的原则,在确保居民供暖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压减发电负荷。

在源头控煤方面,要求二热电厂、范坪电厂、西固电厂工业动力煤一律采取铁路运输方式解决,禁止汽车运送工业动力煤;二热电厂嘉峪关路厂区机组冬防期间执行“五限”措施。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解决;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实施停产整治;对涉及民生无法立即停产的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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