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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指导意见

2019-03-20 10:57
对话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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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8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安全可控的原则,重点在山西、陕西、贵州、甘肃等资源禀赋条件较好且具有甲醇汽车运行经验的地区,加快M100甲醇汽车的应用。

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公务、出租、短途客运等领域使用甲醇汽车。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市政车辆、专线物流运输等领域使用甲醇商用车。

今日,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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