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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固废管理制度 玉门一风电企业被罚33000元

甘肃大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因违反了固废管理制度被罚款33000元。

据了解,甘肃大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三十里井子风电场危险废物暂存库房存放其他杂物,废旧铅蓄电池未存入危险废物暂存库房与其他杂物存放在杂物间。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对此,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款之规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字〔2018〕17号),罚款(大写)人民币叁万叁仟元。

目前,甘肃大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已经缴纳了罚款并改正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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