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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助阵产煤地区技术改革

2012-05-15 11:11
科技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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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榆林神木是全国有名的煤炭县。加工开采这些“乌金”,不可避免要产生有毒气体和粉尘,政府不允许野蛮直排,要处理这些废气够让人头疼。好在,浙江杭州的一家节能服务公司帮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还要就地取材建个电站,把这些尾气变废为宝。

  这个模式就是近几年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它是指从事能源服务的企业(简称EMC)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这家公司就是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不掏一分钱,坐享节能改造收益

  陕西延长石油隆星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是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内拥有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资质的四家企业之一)的控股“孙”公司,主要从事煤炭深加工,年产兰炭60万吨。兰炭是焦油的半成品,是柴油的主要原料之一。

  在煤深加工过程中,排放的尾气一氧化碳和硫化物不仅温度高,而且是有毒气体,由于种种原因,隆星化工的节能改造迟迟不能启动,影响到了工程验收。

  节骨眼上,隆星化工找到了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后者为企业量身订制一套合适的节能设计方案,包括节能诊断、融资、技术改造等一系列综合服务,通俗地讲,是一家节能包办公司。经过几番洽谈,双方签订了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涉及总投资额2.3亿元。不过,这笔投资并不需要隆星化工花一分钱,全是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掏腰包。

  效益,就出自这些尾气上。进行技术改造后,利用高温高压机组对一氧化碳燃烧进行发电。上周五,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发电装置总包合同,后者承担这个工程的节能改造。据初步测算,按60万吨/年兰炭尾气的排放算,每小时能发电2.5万千瓦时,在不多烧一吨煤、不影响煤炭深加工的前提下,这些废气的年发电能力相当于5.3万吨标准煤的发电量。这些电除了公司自用后还可以并入当地电网销售,初步预计4~5年内会回收投资成本。

  更划算的是,隆星化工还能坐享节能改造的收益。等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收回投资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后,发电产生的效益双方“二一添作五”。

  “企业不需多花一分钱,不必承担任何风险就能坐享节能成果,而节能公司也从企业的收益中获得利润,达到双方经济效益双赢,这是一个互利多赢的节能新模式。”杭州市经信委能源处相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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