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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国内节能服务发展新蓝海

2012-12-06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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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能源管理在北京:产业链前端强,后端弱

  北京拥有的13家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中,有7家是设备提供商,6家服务提供商,设备提供商发展成熟,仍然占据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主导。设备提供商处于合同能源管理产业链的前端,而服务提供商处于合同能源管理产业链后端,整个合同能源管理产业链呈现出:前端强,后端弱的特点。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未来发展之路——理念与技术并重,产业链力求完整。

  第一,应用理念有待推广

  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服务机制在中国存在尚不足20年,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一节能机制模式。虽然政府曾推出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但是由于人们对环保领域的认识不够,合同能源管理理念并未深入人心。

  一方面,未来合同能源管理理念的推广需要合同能源管理提供商在企业的宣传和营销中慢慢渗透。另一方面,从美国和欧洲等国家的发展来看,合同能源管理是依托公共服务部门和公共设施部门的,中国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服务部门的运用。

  第二,节能测评技术有待改善

  合同能源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节能服务,分享节能收益。如果节能收益无法估计,那合同能源管理也就失去了价值。那么,节能收益如何衡量?这需要节能测评技术的配合。目前国内的节能测评技术还不够先进,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节能测评不够精确。很多时候,合同能源管理产生的节能价值被高估或者低估,高估会增加客户的成本,低估则会削减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这都将影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最优化。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未来的发展中,应该重视节能测评技术的改善。

  第三,服务完整性有待提高

  在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这一阶段存在的问题是:很多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实质是传统的环保设备提供商,并没有真正践行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业务,没有将保险机构、金融机构、施工机构、审计设计机构等功能单位联系起来。

  北京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业务范围

  然而,结合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只有真正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整个流程,才能做到节能服务企业及其协作机构以及用户的多方利益的共同实现。在未来的发展中,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应该提高其服务的完整性,将各种功能单位整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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