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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2013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

2013-08-20 14:45
科技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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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网站消息,为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促进地方政府依法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日前,环保部发布《2013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2013年上半年,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4.8%,超标天数比例为45.2%,全国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全国近岸海域总体水质一般。

  《2013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全文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1月1日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开展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等6项指标的监测,并向公众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3年上半年,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4.8%,超标天数比例为45.2%,其中轻度污染占25.4%,中度污染占9.5%,重度污染占7.5%,严重污染占2.8%。

  其中,海口、舟山、福州、厦门和深圳等11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佛山、丽水等35个城市达标天数在50%~80%之间,邢台、邯郸等28个城市达标天数不足50%。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O3,分别占污染总天次的63.4%和20.1%。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大气扩散条件不利、区域污染和本地污染叠加等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上半年74个城市PM2.5浓度范围在24μg/m3~172μg/m3之间,平均浓度为76μg/m3,按年均值二级标准(35μg/m3)评价,74个城市中仅舟山、惠州、海口和拉萨4个城市达标,占5.4%;70个城市未达标,占94.6%。按日均值二级标准(75μg/m3)评价,超标率在0.0%~84.0%之间,平均为35.4%,PM2.5为城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

  PM10浓度范围在43μg/m3~331μg/m3之间,平均为123μg/m3。

  按年均值二级标准(70μg/m3)评价,有13个城市达标,占17.6%;61个城市超标,占82.4%。按日均值二级标准评价,超标率在0.0%~88.3%之间,平均为25.4%。

  SO2浓度范围在6μg/m3~138μg/m3之间,平均为43μg/m3。按SO2年均值二级标准(60μg/m3)评价,有59个城市达标,占79.7%;15个超标,占20.3%。按SO2日均值二级标准(150μg/m3)评价,超标率在0.0%~37.0%之间,平均为4.1%。

  NO2浓度范围在17μg/m3~72μg/m3之间,平均为44μg/m3。按NO2年均值二级标准(40μg/m3)评价,有31个城市达标,占41.9%;43个城市超标,占58.1%。按NO2日均值二级标准(80μg/m3)评价,超标率在0.0%~29.8%之间,平均为6.5%。

  CO日均值超标率在0.0%~32.6%之间,平均为2.7%。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超标率在0.0%~33.7%之间,平均为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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