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污水处理行业投资运营模式的区别及案例分析
4、委托经营
在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初期,地方政府由于缺乏设施建设资金,以BOT等模式吸引社会企业进入污水处理市场,社会投资企业带来了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也带来了优秀的管理经验。随着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国内金融市场的变化,社会投资企业在融资方面出现了困难,投资企业对于资金需求较大的BOT、TOT等模式的项目越来越慎重,相比之下,资金需求较小,重在运营环节竞争的委托运营模式更受青睐。
武进污水处理委托运营项目是典型的小规模污水处理厂捆绑委托运营。2009年,武进水务局将本地区的三个污水处理项目捆绑进行委托运营招标,大小搭配,运营企业可以统筹安排其技术、人力等资源,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深圳市大通水务有限公司(简称“大通水务”)以每吨污水0.385元/立方米的单价中标。
8月13日,海南省水务厅在中国水网发布公告,称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海南省新建的16个污水处理厂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运营商,运营期限为5年。16个污水处理厂规模偏小、项目分散、技术力量不足,海南省政府将其分为两个项目包,每包均有8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分别为14.1万吨/日和14.2万吨/日。与武进项目同属一个行政市域不同,海南污水处理委托运营项目招标主体为海南省水务厅,涉及到16个县(市)。最终,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中标“第一项目包”、“第二项目包”。“第一项目包”包括琼海、文昌、万宁、定安、陵水、琼中、保亭、五指山等市县8个项目,规模14.1万吨/日;“第二项目包”包括儋州、东方、澄迈金江、昌江、白沙、屯昌、乐东、临高等市县8个项目,规模14.2万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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