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多伦煤化工污染背后:12次环保巡查 多项污染仍发生
多伦县环境监测站检测发现,车内和源头液体抽样结果均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COD≤60),硫酸盐、氯化物等特征性污染物数值较高,属含盐污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多伦县环保局认定大唐多伦煤化工公司涉嫌使用车辆非法排污,已扣留涉事车辆,相关人员也被行政拘留。
在多伦县环保局了解到,自2014年起,环保部门曾针对蒸发塘的隐患问题先后对大唐多伦煤化工公司进行12次环保巡查、检查,多次通知企业对蒸发塘进行整改维修,但效果甚微。
采访中,企业周边村民纷纷反映,近年来,大唐多伦煤化工项目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声、光、味污染非常严重。“味道刺鼻,噪音刺耳,火光刺眼,一年有300多天不敢开窗,再黑的天都能照亮,连路灯都省了。”刘全友说。
郝军表示,作为试验项目,企业肯定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希望外界能够理解。但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大唐多伦煤化工项目是示范项目,应该带头严格执行环保标准。”
地方环保部门仅能例行巡查和责令整改
据了解,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项目于2006年正式施工。该公司隶属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归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管辖。
调阅多伦县环保局的相关文件发现,近年来,当地环保部门曾向大唐多伦煤化工下发数十份文件强调环保问题,其中有近二十份提到了蒸发塘泄漏隐患及声、光、味污染。事实证明,这些问题并没有及时解决,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在采访中否认曾接到过环保部门关于蒸发塘隐患的整改通知和提醒。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除了例行巡查和责令整改,没有更好的办法督促驻地企业加强环保意识。
“作为西部三级环境监测站,我们仅能尽最大努力履职尽责,定期开展监督监测,但手段和力度往往受限,”石俊峰表示,作为环境保护主体,大唐多伦煤化工从主观上存在对环境保护不重视和对自身责任认识不够等问题,客观上在技术、生产装置管理水平等方面仍须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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