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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交易市场进程最新动态:自愿减排项目核证减排量抵消机制

2016-08-30 09:06
kum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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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七个区域碳交易市场试点3年后,全国碳市场目前已渐行渐近。国家发改委2016年1月份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对全国碳市场建设作出了统一部署,要求确保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3月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送审,并被国务院办公厅列入立法计划预备项目;6月13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主持召开发改委改革专题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全国碳市场建设全面进入快车道,2016年也将成为碳市场从“试点”走向“全国”的关键年度。

  自2013年以来,我国已在七个省市陆续展开碳交易试点工作,在市场体系构建、配额分配和管理、碳排放测量、报告与核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结合试点经验,《管理条例》基本明确了全国碳市场的总体框架以及管理规则,但交易平台设置、配额分配及使用规则、交易主体准入、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机制以及由碳交易市场衍生的碳金融体系发展等具体问题则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关于交易平台设置

  对于未来的全国碳市场来说,到底是在一家交易所集中交易,还是在统一规则下由多家交易所分散交易,目前尚存争议。

  集中交易模式的优势是便于统一标准、集中管理,有利于价格发现;同时也契合我国节能减排行动“自上而下”的推进路径,便于国家主管部门灵活调整,使碳交易机制与其他能源气候政策形成合力。但由于拟建的全国碳市场预计将覆盖全球最大的40亿吨碳配额,巨大的体量对交易平台以及交易规则的设计完善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在市场设立初期,单一交易平台如果存在交易规则的不完善,可能会对市场造成较大的冲击,也缺乏竞争机制,不利于促进规则相关服务的优化。

  分散交易的模式是指在严格统一的核算标准与交易规则下,由多个交易平台同时进行交易,通过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方式,促进市场体系的成长和完善。分散交易是目前欧美碳市场所采用的主要模式:一是设定统一、明确、公开的碳排放核算标准,保证不同市场交易的标的具有绝对的同质性,杜绝跨市场套利空间;二是设定统一的注册登记系统,保证跨市场交易信息的可靠性。在保证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多家交易机构同时开展碳交易,有利于交易平台之间引入竞争,倒逼提升服务水平和创新动力,加快我国碳市场的成熟和完善。

  此外,在分散交易模式下,地方交易平台可尝试构建“交易平台联盟”等合作机制,实现会员资格互认,或者借助金融机构经营网点实行代理开户等服务,优化开户注册和账户管理流程,提高跨市场交易便利度等方式,真正推动全国碳市场的一体化发展。

  关于配额分配与使用

  配额的初始分配是碳市场的核心要件,从国际市场和国内试点经验看,也是决定市场运行平稳性、有效性以及减排效果的关键要素。按照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要在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就需要在今年完成配额分配方案的设计,这也是2016年我国碳市场建设从试点走向全国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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