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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叫好不叫座” 十年推而不广问题何在?

2017-05-20 08:52
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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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资料,我国的排污权交易探索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2007年起,国家先后组织湖南、湖北等11省市开展首批试点工作;2014年8月,《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2015年7月,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联合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从首次明确试点至今,我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推行已进入第十个年头。试点地区目前交易情况如何?推广是否顺利?有无真正发挥成效?

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初衷,在于使用市场杠杆调节环境资源的合理使用,倒逼排污单位树立环境意识,主动治污减排。按照要求,试点省市需在2017年基本建立这一制度,并完成试点工作。

近日,在对试点省市的调查梳理中了解到,尽管“试水”十年之久,各地的交易情况却参差不齐。除重庆、山西等少数地区外,天津、河北等约2/3试点省市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市场明显冷热不均。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叫好不叫座”的局面,部分企业不愿买账,推行工作面临困境。

倒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

5月初,重庆市环保局公布了一组统计数据:2015年1月至今,全市共有6946家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累计交易17047次,交易额超过3.9亿元。

作为全国第8个获批的试点城市,重庆于2009年正式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并于次年12月30日完成首笔交易。此后在推行中,不仅曾获环保部的点名认可,交易总量也长期位居11个试点省市前列。

“我们已在工业领域实现区域、行业、规模和指标全覆盖,基本完成排污权由无偿获得向有偿取得的转变。随着环境容量资源‘有限、有价、有偿’理念的深入,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高排放企业、产能过剩行业的过度引入。”重庆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

在国家级排污权试点市山东省青岛市,排污权交易的探索始于下属县级市胶州,并建成环保物联网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云计算平台,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现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创新,填补了全省排污权交易的空白。

减排效果好的企业还能“赚钱”。一位经营者算了笔账:3月份,企业剩余二氧化硫指标88千克、化学需氧量990千克、氨氮134千克,按照标准,挂网销售至少卖出5575.8元。据此估算,全年约可获利6.7万元。

据悉,市场化的产权交易已成为节能减排的主流方式之一。在倒逼企业的同时,还可能带来收益,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在无形中得到提高。

多因素导致市场冷热不均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重庆、胶州的火热场面其实并不普遍。

2015年底,环保部曾对11个试点省市展开过摸底。据调查结果,试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却存在初始排污权分配和出让定价方法差异大、交易在部分省份不活跃、部分企业积极性不足等多个问题。

本报记者查阅发现,内蒙古、浙江等约2/3的试点地区都曾出现不同程度的交易记录“断层”,有地区甚至连续数月未更新出让信息,意味着交易量为零。

上述情形,也发生在上海、北京等自主尝试推广的地区。例如,北京环境交易所自2008年5月挂牌至今,尚未在北京地区真正实施过交易。该所排污权交易中心的工作目前主要停留在研究阶段,实践也仅限于在哈尔滨市组织的二氧化硫交易。

“局面尴尬!”北京一位从事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资深人士表示,由于北京的高排污园区基本搬迁或关停,排污权交易空间确实要小于其他工业大省。但更重要的,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交易制度,导致北京开展排污权交易“先天不足”,后续工作无据可循,必然也很难取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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