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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类企业强制投环责险 环境高风险转移产品端

2017-06-12 08:37
蓝林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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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发解释道,企业不愿意投保是因为一旦投保需要掏钱,过去环保执法不严,企业即使造成环境损害,被要求赔偿的可能性也比较小,环境保险的实际赔付率特别低,企业没有积极性。此前接触的一些保险公司在这方面也有困惑,保险公司不了解企业经营在环境上的风险,赔偿多少心里也没有底。

“(环境保险)如果要真正做起来就必须要采取强制保险,对环境危害比较大的(行业),应该实行强制保险。总体来说,在一些重点领域实行环责险,对于环境修复、赔偿将会带来积极影响。”王灿发说。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我国环责险在产品设计上存在问题,如赔付率低下,保险费用偏高,对于企业来说不具备吸引力等。对此,一位保险行业专家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认为,环责险一旦发生损失即为大损失,应当以十年、二十年的经验数据作为参考,而较短时期的费率高低并不能说明问题。

增加成本或转移至产品端

意见稿规定,环责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第三者人身损害、第三者财产损害、生态环境损害、应急处置与清污费用四个方面。

在赔偿方面,意见稿提出,环境高风险企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受害者在保险合同有限期届满后三年内向环境高风险企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请求,由环境高风险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依法在环责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同时,意见稿中指出五类情形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具体包括: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害;环境污染犯罪直接导致的损害;故意采取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直接导致的损害;环境安全隐患未整改直接导致的损害;环境保护部和保监会确定的可以除外的其他损害。

王灿发认为,在一些污染风险较大的行业应该实行环责险,但是,需要下很大的力气来做。采取强制保险之后,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负担,如何尽量减轻企业额外负担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对此,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环责险对环境修复来说是有好处的,但对企业来说会增加比较大的支出。不过,如果是整个行业都实行强制保险的话,即使成本上升也是整个行业成本的整体上升,增加的成本最终可能会转嫁到产品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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