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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交易试点提速 试点方案年底前面市

2012-09-26 10:02
科技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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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9月,中国碳交易试点进展加速。按照国家发改委的工作计划,2013年将在七省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湖北省、深圳市启动碳交易试点,目前七省市正在抓紧推进各项工作。如无意外,今年底前七省市试点方案均将面市。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从而减缓气候变化所采用的市场机制。

  “建立碳交易市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指出,“十二五”期间主要是做好试点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十三五”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建立全国性的碳市场。

  据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副处长王庶透露,目前试点地区都完成了方案初稿,其中北京已经正式上报给国家发改委。方案作为指导性文件,提出了碳排放权交易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但试点工作细节如每个试点具体的碳排放总量、具体哪些企业参与交易、每个企业分到多少配额,还有待进一步确定。

  在七个试点省市当中,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湖北进展较快,其中,北京、上海、广东分别在3月28日、8月16日与9月11日举行了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仪式。

  “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对于我们发挥市场机制在节能增效减碳当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节能增效减碳的长效机制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解振华强调。

  三大参数确定碳排总量

  自2011年底碳交易试点被批准,在过去的9个多月当中,国家发改委组织各试点省市召开了多次会议,试点省市之间也进行了多次的交流和讨论,七省市试点方案思路正渐渐明朗。

  碳交易源于减排成本各不相同,减排成本高的一方可以购买减排成本低的一方的可供出售的减排量,从而达到低成本减排的目的。在6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CO2)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单位,通称为“碳交易”。

  碳交易市场建立的核心问题包括:设定碳排放总量,分配碳排放权,制定碳排放权交易规则,确立企业报告核查制度,建立由政府管理的注册登记系统,建立交易平台等。

  具体来看,一定管辖区域和一定时间内,只有设定了排放总量,碳排放权才有了稀缺性,但总量设定对中国一直是一个难点,因为中国多年来经济增长迅速,能源消耗也随之增长迅速,碳排放量也不例外。总量设定最纠结的地方在于,总量设定过高,对排放源没有约束力,排放源就没有减排的动力;设置过低,会影响经济发展。怎样使得总量设定既可促进企业减排,又不影响其正常发展,是个难题。

  王庶告诉记者,目前各试点总量设定的方法并不完全相同,但是大致的思路都是,结合各地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碳强度减排目标、GDP增速这三方面的参数设定。

  配额分配,一般分为有偿分配和无偿分配。有偿分配的好处在于,它能公平透明地给予所有企业获得排放权的机会,不易滋生权力寻租,而且能够向企业释放出清晰的价格信号,即排放会造成成本增加,从而迫使企业投资减排。但有偿分配会增加企业的直接支出,容易引起企业抵触或逃离排放交易体系。分管试点工作的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认为,刚开始免费分配配额比较好,她告诉记者:“我们的制度跟欧洲不一样,欧洲的配额拍卖后,比如电力企业有自己确定售电价格的权力,在中国电价是国家统一控制的。所以如果一些企业因为购买碳排放权付出成本,在产品价格上却得不到补偿的话,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困难。当然国家也可在价格政策上进行调整,但这比较复杂,需要长时间的论证,会影响排放权交易试点的进度。”但她同时也表示:“拍卖不能说一点不能考虑,如果有新进来的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是不是能给予拍卖,可以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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