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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展探析

2014-02-20 00:07
苏子言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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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价方法

  我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将具体指标分为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等三大类。其中,控制项为评为绿色建筑的必备条款;而优选项主要指实现难度较大、指标要求较高的项目。对同一评估对象,根据需要分别提出对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指标要求。按满足一般项和优选项的程度,将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

  与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评价方法不同的是,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的评价指标中均有明确的权重体系。其中美国LEE 设置了一级的权重体系,每一类指标有相应的得分点,按照分值的高低,可以分为认证级、银级、金级和铂金级;加拿大的GBTool 设置了四级权重体系,所有评价的性能标准和子标准的评价等级被设定为从-2 分到+5 分,通过加权系数的不同,可以计算出建筑物各方面的环境性能,分为五级;日本的CASBEE 以用地边界和建筑最高点之间的假想空间作为建筑环境效率评价的封闭体系,利用建筑环境效率BEE (Building Environmental Efficiency)进行评价。BEE=Q/L,Q(quality)即建筑环境质量与性能,L(loadings)即建筑物的外部环境负荷,CASBEE 权重体系为三级,采用五级评分制,按照权重系数,各评价指标累加得到采用评价结果Q 和L,最后根据BEE 比值的大小分为五个等级。

  (四)可操作性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构成方式虽然简单,但指标体系中控制项过多、量化指标过少,因而可操作性较差。

  相比较而言,各国评价体系的特征各不相同。美国的LEED 评价体系是世界上绿色建筑评估标准中最完善、最具影响力的标准。同时因为其具有配套的咨询和认证机构以及专业的评估人员,已经被40 多个国家采用;加拿大GBTool 的评价体系标准灵活,在其四级权重体系中,两级固定,后两级各国、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充分满足了不同用户的差额需求,但由于该评估标准操作过于复杂,不利于在市场上推广应用。另由于各国未建立统一的数据库,故本标准主要用作指导设计,不能兼顾设计与认证两种职能;日本的CASBEE 评价体系虽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但评价项目繁多,评价工作量大。另未能建立诸如加拿大的灵活标准体系,不利于调整和改进,故适用性较差。

  三、由中外差异看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发展

  通过中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比较分析,结合中国的国情,我们认为,我国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修正和完善:

  (一)建立绿色建筑的三级评价体系和管理体系

  我国地域辽阔、气候多变,如果单纯按照统一的指标对绿色建筑进行评价,体现不出地区差异,很难保证其评价结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因而可建立国家、省、市的绿色建筑三级指标体系:即全国制定统一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各省(自治区)根据各自经济、资源、气候、风俗等的不同建立省(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各地市结合地域情况的不同, 有针对性地确定相应的评价体系标准和内容。

  在建立三级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基础上,绿色建筑的评价管理工作应实现三级管理,即国家、省(自治区)、地市的管理。绿色建筑的评价管理工作应由中央政府的直接管理逐步下放到地方管理:国家建设部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国的三星级绿色建筑进行评价;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一星和两星级绿色建筑进行评价;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市绿色建筑的申报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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