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玩不起的火电减排新术:“近零排放”巨资投环保疑云重重
2014年6月底,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煤电机组环保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明确煤电机组环保改造示范项目名单。在这份示范项目名单中,共涉及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等7省(市)的13台在役燃煤发电机组,其中103万千瓦机组1台、100万千瓦机组4台、60万千瓦机组4台、35万千瓦机组3台、33万千瓦机组1台。
在这些示范项目中,达到“近零排放”的项目有神华、浙能和华润三家。其它示范项目也都在朝着这个目标前行。
在王志轩看来,目前国内的环保标准已经非常严格了,有很多火电企业连目前标准都未必能够达到,如果再要求企业达到“近零排放”的标准,没有综合考虑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于企业而言或许得不偿失。
王志轩指出,目前火电企业与其追求所谓的“近零排放”,还不如在制定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时采用“最佳可行技术”的方法。而所谓的“最佳可行技术”的特征表现为:在一般煤质和运行工况下,电站除尘设备的效率可达99.5%以上,烟气脱硫效率可达95%以上,烟气脱硝效率可达80%以上。
事实上,尽管神华、浙能等几家示范企业在火电厂节能减排中取得了优于燃机发电的效果,但由于自身的发展考量以及大规模投资的压力,使得“近零排放”这种节能降耗方式的大规模推广仍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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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零排放:实际应用中存在如“近零排放”、“趋零排放”、“超低排放”等多种表述。根据各种表述和实际案例中的共同特点,一般把燃煤电厂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三项大气污染物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燃机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比较,将达到或者低于燃机排放限值的情况称为燃煤机组的“近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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