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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2015年工作重点:落实“水十条” 推动“土十条”

2015-01-19 15:22
姚看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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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对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直接修改,适用于农田、果园、茶园、牧草地等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实施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规定的118种土壤污染物的风险筛选指导值,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确定,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筛查和风险评估的启动,实施的责任主体是各类建设用地的土壤环保责任人,包括工业企业、地产业主等单位或个人。

  同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已经将《土壤污染防治法》纳入立法规划,且为一类立法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目前全国人大环资委正在抓紧起草这部法律的草案,而环保部已经形成了建议稿送至全国人大环资委。

  “土壤污染治理,涉及到的不仅是环保部,还将包括国土部、农业部、发改委、住建部等多个部门,这将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协调和配合综合治理问题。”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从科研和技术基础来看,我们对土壤污染的规律认识还比较有限,土壤污染治理的技术也不够成熟,因此挑战很大,治理起来将需要更长的时间,不能急于求成。”

  去年环保部和国土部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

  “上述结果太宏观,对了解各地的状况并没有太多帮助。尽管根据国家的要求,各地人民政府自主决定是否公开辖区内的土壤污染调查结果,目前很少有地方选择主动公开。”一位地方环保厅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建议国家督促地方尽快主动公开相关结果,在《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中也应强化污染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4年主要污染总量减排指标完成

  周生贤介绍,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顺利完成。

  根据环保部统计,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900万吨;1.9亿千瓦燃煤机组实施脱硝和除尘改造,9576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实施增容改造;1.1万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安装烟气脱硫设施,1.9亿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安装脱硝设施。

  具体到四种主要污染物来说,预计2014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比2013年减少2.5%以上、2.5%以上、2%以上、6%以上,完成年初预定的2%、2%、2%和5%的减排目标。

  周生贤介绍,2015年确定的年度减排任务是:与2014年相比,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减少2%,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5%。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环保部提出要指导督促各地和中央企业编制2015年度减排任务,将全国减排目标、“六厂(场)一车”重点工程措施分解落实到地方和企业。

  周生贤强调,2015年,我国将完善减排工程调度制度,对进展滞后的地区及早通报、预警。加快淘汰黄标车,全年要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黄标车。继续实施好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落实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以及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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