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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国污水处理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2015-07-07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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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已上报国务院的“水十条”是继“大气十条”之后,又一项重大污染防治计划,预计“水十条”将在未来5年内带动水污染防治领域超过2万亿元的投资规模,投资扩容幅度高于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水十条”将主要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具体为: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造纸、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水价改革,完善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和水资源费等收费政策,健全税收政策,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促进多元投资。

  对于以上几点已有具体政策细则出台的有:

  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联同两部委日前印发了《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该方法指出,污水处理费将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进行,办法还鼓励各地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

  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高效、优质、可持续的环境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体系基本形成;第三方治理业态和模式趋于成熟,涌现一批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综合信用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到2020年,第三方治理业态和模式趋于成熟,涌现一批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综合信用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

  1月26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2月19日最新的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也是利好于水务板块整体,未来水资源价格可能会出现持续上涨,由此对整体板块形成长期利好。

  行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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