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2015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环境污染严重 环境灾害仍突出

2016-05-17 15:25
论恒
关注

  以中华白海豚为例。国家海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厦门海域的中华白海豚出现频次由2011年的85次增加到2015年的326次,总头次由2011年的235头次增加到2015年的847头次。“总体看来,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状况保持稳定。”有关负责人表示。

  《公报》指出,我国海洋功能区环境满足使用要求,部分区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我国海洋倾倒区环境状况保持稳定;海洋油气区水质和沉积物质量基本符合海洋功能区环境保护要求,未对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及其他海上活动产生明显影响;重点监测的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水质状况总体良好;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状况稳中趋好,满足沿海生产生活用海需求。

  喜中有忧。“我国海洋环境风险仍然突出。”《公报》显示,东海依然为赤潮高发海域,赤潮发现次数占总数的43%;渤海赤潮累计面积最大,占总面积的54%。黄海绿潮灾害规模为近5年来最大,其中最大分布面积约52700平方公里、最大覆盖面积约594平方公里。渤海、黄海和东海局部滨海地区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加重,砂质和粉砂淤泥质海岸侵蚀严重。

  近岸海域污染严重

  糟糕的是,我国部分近岸海域污染严重。以反映海洋环境状况的重要指标——海水水质为例。《公报》显示,2015年冬季、春季、夏季和秋季,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为6.7万、5.2万、4.0万、6.3万平方公里,而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44个大中型海湾中,21个海湾全年四季均出现劣四类海水水质。

  “从空间分布上看,海洋污染格局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主要分布在江苏沿岸、长江口、杭州湾、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主要污染物类型也基本一致,仍然以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为主。”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丘君分析。

  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这意味着什么?根据《国家海水水质标准》,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也就是说这些海域已经不能适应水产养殖、海水浴场等需要。”丘君解释。

  日益受到威胁的不只是海水,还有海洋生态系统。《公报》指出,实施监测的河口、海湾、滩涂湿地、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86%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其中,杭州湾、锦州湾持续处于不健康状态;雷州半岛西南沿岸、广西北海的珊瑚礁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进一步恶化。

  “虽然不同海湾面临的问题不完全一样,但所有海湾生态系统都面临生境丧失和人为污染的压力。”有关负责人表示,锦州湾、杭州湾两处海湾生态系统长期处于不健康状态,与陆源入海污染压力巨大、栖息地生境丧失严重、海洋生物群落结构发生改变等不无关系。

  他透露,“十三五”期间,国家海洋局将进一步做好海洋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价工作,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因地制宜开展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完善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体系。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