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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外“毒地”3.9亿土壤修复巨资背后真相调查:环境监测数据去哪儿了?

2016-05-11 08:53
棒棒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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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前述废水偷排、危废掩埋以及目前的危废存放问题,截至发稿,常隆化工未回复的核实问询。但梳理已经证实的信息,常隆化工屡触环保“红线”,则是不争事实。

  2014年12月,常隆农化等6家企业,在赔偿金额创全国之最的江苏泰兴“12·19环境公益诉讼案”中,因倾倒废酸,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罚1.6亿元。其中常隆农化须支付8270.18万元。2015年9月,江苏“靖江毒地案”曝光,常隆化工又牵涉靖江侯河石油化工厂万吨化学危废非法掩埋事件。

  环境监测数据去哪儿了?

  不同于“12·19环境公益诉讼案”及“靖江毒地案”,常州“毒地”事件中,“受害者”常外一直是舆论焦点,“肇事者”常隆化工却一直未走上前台。而若对常隆化工进行全面追责,或又缺乏关键数据支撑。

  南京绿石曾就涉及常隆地块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发现数据报告均集中于今年1月至3月。而常州官方及常外家长委托的监测机构,均存在采样点主体单一、地下水检测不够完善等问题。同时,2015年9月至12月期间常隆地块的相关环境监测数据,目前均无处可寻。

  戚志强分析道,2015年9月,常外在常隆地块附近的新校址正式投入使用;12月,常隆地块修复工程因常外家长投诉而暂停。在此期间,常隆地块在修复前及修复过程中的同步环境监测数据最为关键。因为通过这些数据,方能最直观反映常隆地块的污染程度。

  但查阅常州市及新北区两级环保局的记录发现,官方公开的常隆地块监测数据,仅有“空气监测”报告一项。时间跨度为今年1月9日至5月6日。而梳理2015年9月至12月期间黑牡丹的公开信息,则无常隆地块相关环境监测数据。

  戚志强补充道,对2015年9月至12月期间常隆地块环境监测数据的重视,更是因为此前在相关法规及制度缺失下,常隆化工曾“全身而退”。而若当时常隆化工须承担相关责任,则常州“毒地”事件或可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影响。

  南京绿石统计发现,目前仅有2013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年5月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及2014年4月江苏省环保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工业企业场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化工企业在搬迁过程中的土壤修复等职责进行相关规范。

  这意味着,在2013年以前,化工企业可利用制度漏洞,通过搬迁等方式规避污染责任。前述胥建伟举报的常隆化工在迁址前偷埋化工危废便是典型。

  为此,认同戚志强观点的自然之友,则向常州市环保局及新北区环保局正式提交了常隆地块修复方案、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其批复、污染场地土壤修复调整工程检测验收报告等15份信息公开申请。并联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常隆化工在“毒地”事件中的相关责任。

  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总监葛枫表示,上述信息公开申请及环境公益诉讼,目前尚无实质进展。

  不过在企业发展上,常隆化工或已受到影响。

  今年1月,中化国际旗下的江山股份启动资产重组,拟接盘诺普信持有的常隆化工35%股权。但常州“毒地”事件后,江山股份于4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终止对常隆化工的收购。

  胥建伟等人担心的是,当公众对常州“毒地”事件逐渐淡忘后,常隆化工是否仍会“故伎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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