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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土十条”的四大监管及四大建议

2016-06-24 09:28
小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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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去过剩产能、清理僵尸企业等可能置换出大量的土地资源,如果其区位合适,是腾笼换鸟、产业升级的最佳选择。这样既能避免对腾空地的高成本修复,又能减少在其他地方开始新的土壤污染风险。

  二要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和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大幅削减排污总量。污染物从企事业单位生产区内扩散到周边土壤环境中,其路径各不相同。但总体上,没有排放就没有污染,每个企事业单位应针对自身情况加强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途径。尤其针对气型污染,生产区附近的土壤环境质量相对安全,反而是烟尘最大落地点,也就是在远离生产区的地带反而超标。因此,对气型污染的影响调查范围要适当扩大。

  控制当前污染是现在进行时,也是投资性价比最高的主战场。每个污染土壤的企事业单位面临的生产现场管理问题都可能是不同的,只有以见招拆招的智慧才能消除污染隐患,而这个主体责任必须由排污企事业单位担当。此外,企业应积极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实际上,“土十条”也要求统筹安排专项建设基金予以支持。老、旧企业周边土壤可能已受到污染,技术改造可延缓进一步恶化的进程,从而为修复赢得时间并减轻压力。

  三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污染。首要的是调查企事业单位周边的土壤污染现状,摸清其污染水平。对确实不再适合耕种的土壤,要向社会公布准确信息,保证相关人群的身体健康。对周边具有治理、修复价值的受污染土壤,自行投资,主动恢复其用途;或申请各种扶持资金,以众筹的方式启动治理工作。不管是采用哪种形式,都不能让被污染的土壤再沉寂。对大量堆存的尾矿、废渣等,先安全闭场,再积极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逐步原位稳定化或外运处置,依靠科技进步消化这些污染存量。

  四要完善基础资料管理,配合做好土地利用改性工作。由于各种原因,有些污染企事业单位不得不关闭后退出历史舞台。在彻底清场前,要重视各种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以前的污染物分布、危险废物堆场所在地等都是日后确定调查评估方案、核算治理工程量等的重要依据,一定要准确掌握,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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