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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湖,还能义无反顾多久

2013-10-30 16:39
铁马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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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不完全统计,仅仅山东济宁市,因为东线工程而关闭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至少30家。

  留下的企业日子也并不好过,“以南水北调的水质标准要求,一般企业在别的地方治理一立方水,成本在8毛钱左右,我们这要达到两块钱左右。”王云说。

  标准缺失,补偿受困

  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副院长黄贤金研究生态补偿机制多年,他告诉报道小组,当下主流意见是由生态的破坏方、损害方对相关的受损者进行利益补偿,有时候,即使没有直接的破坏或损失,仅仅由于保护生态而牺牲了发展机会,也需要进行补偿。

  南四湖沿线共有53条河流,入湖口绝大多数在微山县境内,但这些河流的主要部分却在县境外。微山湖更像一个大洼地,苏、皖、豫、鲁四省的污水最终汇集于此,王云说,“却只要我们来投资搞湿地治理”。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城郭河,这条河在微山县境内只有数公里长,沿线的污水主要来自上游的枣庄市。而为了建设新薛河湿地,微山县投入的资金就近亿元。

  微山县环保局副局长踪剑抱怨:“谁破坏,谁修复;谁污染,谁治理。我们治理的是上游的污水,却没有任何补偿机制。”

  近10年来,微山县在南四湖污染治理上投入已超7亿元,近几年每年用于污染防治的资金几乎占地方财政的十分之一。

  在一份汇报材料中,微山县政府直言,要达到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还必须上马一系列工程,“这些项目的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单靠我县财力难以完成,况且湿地建设大都是解决上游跨境污染问题,完全靠我们投资解决和作出牺牲,群众工作难以做通。同时为保证南水北调水质,微山县人民在传统产业养殖、种植、运输和产业发展方面都作出了巨大牺牲,这些付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

  在山东省环科院的彭岩波看来,东线生态补偿机制之所以难产,首要的问题是补偿标准难以确定——谁都知道上游治理会为下游作贡献,可是这种贡献很难量化,也很难在全国的范围内给出一个统一的标准。

  彭岩波说:“别说国家层面上来平衡,就是山东跟江苏之间、济宁和枣庄之间来平衡都很困难,所谓生态补偿机制只能是试点。”

  早在2007年,山东省就出台了《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并在泰安等地开展了试点。但在周建仁看来,这种没有具体执行标准的试点只具有象征意义。“像上游地区的枣庄、济宁就希望下游的青岛、威海可以拿一部分钱来补偿他,或者是干脆把补偿的钱放到水价里面去,实际上都不可行。”周建仁说。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在周建仁看来,让那些蒙受损失的个人和企业能够得到持续的、合适的补偿,才是保证南水北调东线水质稳定的长久之策。而“所谓的一次性的补偿都不能算是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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