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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印染废水治理的现状及今后发展

2014-02-19 11:48
夜隼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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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废水再回用的研究与应用

  目前,由于印染产品是以湿法加工为主,水作为媒介直接参与生产过程,水质优劣直接影响产品品质。为了节约用水,除了尽量降低产品加工过程中的用水量以外,在增加产品产量或连续扩大生产时,须开源节流,从而使实现废水资源化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目前,不少企业正在开展以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印染废水作为新水源,进行深度处理的试验,使其出水能满足生产的需要。如山东省一些企业采用高效生物处理(生物活性炭池或生物曝气滤池)和化学脱色处理,其出水可以满足生产中产品漂洗、冲洗地面、绿化等需要。浙江一些印染企业则采用废水分质处理的方法,对较高浓度的废水采用符合达标排放要求的处理技术进行处理,而对较低浓度的低污染废水则采用生化——物化处理方法进行深度处理,以满足生产和辅助生产用水的需要。由于采用分质处理的方法,处理成本较低,因而受到企业的欢迎。而以天然纤维为原料的印染产品(如棉织物染色),由于纤维的亲水性能较强,对回用水的色度要求比化纤产品要求高,当采用光化学氧化等氧化脱色技术也可回用于织物的漂洗等方面。

  总之,通过各种治理技术的组合,可使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量的50%~70%得到回用。但企业具体回用水量的多少应通过水量平衡来确定。

  6.4 印染产品废水排放标准的分类制定

  除了国家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外(GB 8978-1996),纺织印染行业也有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1992),该标准对各类纺织印染产品均采用同一标准。该标准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其各项指标不如污水综合排放严格。而且标准中也没有涉及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污染物产生的原因和具体数量,更没有涉及生产过程中采用传统工艺还是清洁生产工艺,是以末端治理为主的排放标准。从管理层面上看,不利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保证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加强监督管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于2005年下达细化现有工业行业排放标准的任务,对纺织印染行业而言,须将原一个排放标准,按使用原料和生产工艺分为棉纺印染行业、毛纺染整行业(含洗毛业)、丝绸印染行业、麻纺印染行业(含麻脱胶业)等四个排放标准。标准中将包括产品的生产过程、清洁生产工艺、废水来源、水质水量、治理的工艺技术路线、治理单元的具体设计参数、技术经济分析及污泥的处理与处置等内容。该标准的制订将有利于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企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的制定以及监督部门的监督、考核等,可操作性较强。该标准目前正在制定中,预计2007年末完成。

  7 结 论

  从上面诸多方面的分析看出,“十五”期间纺织印染行业获得较大发展,其产品产量不断增加,已突破“十五”规划的产量,其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也取得明显成绩,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和清洁生产审核也取得明显效果。在此期间还制定印染废水治理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纺织印染废水的治理率和达标率也进一步提高。通过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积极开展废水治理,使纺织印染废水治理的技术也得到提升。

  最近,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准的《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的要求,印染行业单位产值的污水排放量要比“十五”末的2005年降低22%,万元产值耗电降低10%~15%。这表明“十一五”期间由于我国科技水平的提高,印染行业在新工艺、新设备、新染料、新助剂的研究开发力度将加大,以及清洁生产的工艺和技术的不断推行,使印染废水的水质和水量也将发生变化,其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将减少,废水浓度也将发生变化,因此今后在印染废水治理中应关注这些变化,并结合印染废水变化的特点,积极研发印染废水治理新技术、新工艺,并借助其他工业部门的废水治理经验,不断完善治理技术,在新排放标准要求下实现达标排放要求,保证“十一五”纲要中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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