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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2016年治霾降污有道

2016-03-10 09:10
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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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振华:治理雾霾要有定力 10年左右能解决

  雾霾已成为中国人的“心肺大患”。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后五年生态环境质量要总体改善。特别是治理大气雾霾“取得明显进展”,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超过80%。

  解振华在当天政协经济界别小组讨论时表示,雾霾是中国在特定发展阶段遇到的问题,其他国家也有过类似经历。实际上,在整个工业化进程中,不同阶段会出现不同环境问题,中国一直在积极治理。“比如说沙尘暴,治理一段时间后大大减轻了;然后是酸雨问题,通过脱硫,现在也已经基本解决了。

  傅莹谈“治霾”: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压力山大”

  “2030年是比较远,大气污染治理确实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难题。”傅莹表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这方面作了很多努力,而且也感受到这种压力,有强烈的责任感。

  “2013年副委员长率队进行专题调研,而且当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大气十条’;2014年我们进行执法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且推动修改这部法律;2015年听取了国务院的反馈报告,同时连续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草案进行审议。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可以说是一年一个新台阶。”

  人大代表包景岭:京津冀联动治霾将统一预警标准

  包景岭曾是天津环保局总工程师,2014年退休后,依然从事环保工作,参与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会商。此外,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他还就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了建议。

  在现有五控对策全面加强的情况下,还需要分析今后会出现的新问题,比如去年大气污染防治法审议时,我曾提出“十三五”期间要推动农业大气污染治理问题,这个意见得到了采纳。

  江苏多位代表联名建议鼓励拼车 设合乘专用车道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铁路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兼上海铁路局副局长姜曦晖建议,应该鼓励合乘拼车。这一建议,得到了江苏团多位代表的附议与响应。

  社会宣传部门要广泛倡导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私人小客车合乘,营造互助合作新风尚。交通、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乘用车安全行驶管理。政法部门要加强小客车合乘(拼车)中的法律关系研究,为妥善处理相关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洞庭湖湿地保护立法空白亟待填补

  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说,“湿地、森林和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我国对森林和海洋的保护有了专门的法律,但湿地保护法律尚属空白”。秦希燕拟向大会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3年颁布实施以来,在保护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实际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违规行为,因此《环境影响评价法》亟待修改。

  吴青:对生态破坏有责任的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2013年环保法修订启动后,吴青曾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参加专家评估会,她多次提出了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承担责任,必要时应引咎辞职的意见。

  吴青随议案提交的生态补偿法建议稿共7章43条,从生态补偿监督管理、生态补偿方式、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及补偿标准、生态补偿信息公开、生态补偿考核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吴青建议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制度

  国人大代表吴青3月3日在接受法制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环境公益组织不少,但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格起诉主体却有限,相当一部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因为起诉主体不适格而被法院驳回,无缘进入实体审理阶段。此外,由于诉讼经验问题、调查取证问题、费用问题等,适格的环境公益组织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数量还是相当有限。

  吴青认为,在支持、鼓励环境公益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方面,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制度是一项非常好的制度设计,建议最高法院加快这一制度的建立,从而从制度上推动更多的环境公益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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