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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十条”年内祭出 PPP成土壤修复海量资金“接盘侠”?

2016-04-06 09:47
野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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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宣教中心主任贾峰等人编撰的《美国超级基金法研究》一书认为,“污染场地修复基金”的建立是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并且它的功能应超越超级基金,为那些经济实力不足的企业暂时分担部分修复工作,使其逐步偿付应该承担的治理费用,但又不至于因为场地修复投入的冲击而影响其生存和发展。

  而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的研究员陈能场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称,中国和美国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略有不同,比如美国的超级基金几乎都是运用在污染场地方面,而中国很多需要修复耕地污染。

  陈能场进一步解释,场地修复完之后可以用于商业用途,再利用价值会比较高,而耕地修复完还是用于农业生产,土地升值空间不大。此外,美国的污染者比较容易明确,而中国的情况比较复杂。

  “美国的超级基金有一些是合适的,比如场地修复方面,但在整体的土壤污染修复上,我们不一定要借鉴美国修复基金的模式。”陈能场说。

  对于未来的污染治理,他认为,中国的土地国有,污染者又主要是国有企业及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因此从污染责任和污染对象来看都需要放在国家层面。将来国家如果修复资金不足,就需要引入社会资本,构建PPP等新的模式。

  当然,“这就涉及到一些利益相关方的博弈与平衡。”陈能场说。

  PPP接盘靠谱吗?

  近两年,在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推广下,国内PPP项目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截至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共推出2125个PPP项目,总投资约3.5万亿元;财政部的两批PPP示范项目逾230个,总投资规模近8400亿元。

  在土壤污染修复领域,一些环保企业开始积极探索PPP模式。2014年,在土壤重金属污染重灾区湘潭市,该市岳塘区政府和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合资成立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南永清投资集团共同出资1亿元组建“湘潭竹埠港生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推进该区域工业场地土壤修复工程。

  修复完成后,原工业场地将打造为多功能的生态新城,土地增值后得到重新利用,永清集团将在土地交易盈利中获得相应的治理收益。据其官网介绍,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环保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集团。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正军今年3月表示,“岳塘模式”首创的土壤修复开发转让获取增值收益的模式,打破了行业发展的资金瓶颈,从机制上补充了从土地修复到收益实现的机制。

  但薛涛认为,在土壤修复方面,耕地修复PPP模式是不存在的,PPP开发能够使用的空间最多也就是城市灰地修复,而在当前“招拍挂”一级二级开发分开的情况下,PPP模式进入困难。因为土壤修复和房地产开发是两个阶段,在商业模式上尚未打通。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告诉界面新闻,2015年中国土壤修复市场规模约为200亿元,其中大部分与房地产有关,耕地修复、矿山修复、生态修复等占比较小。

  “不管是PPP还是第三方治理,它都要有可以预期的回报,土壤修复难就难在这个地方。”张益说,“耕地修复和矿山修复由于土地价值不高等原因不具备这一条件。土地预期的升值空间越大,土地属性变化的可能性越高,它的商业模式的建立才越方便。”

  对于当下舆论热议的土壤修复引入社会资本的问题,薛涛认为,PPP更适合于长远来看有收益的项目,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解决政府运作效率低下的问题。比如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盈利。而土壤修复绝大部分情况下不具备这个模式。

  “所以几万亿的缺口让PPP来做是不可能的,但其中个别一两千亿,比如场地修复这种有收益模式的勉强能做,但这也要解决商业模式问题。”薛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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