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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难题及解决策略分析

2016-09-02 00:57
蓝林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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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性困境与共犯体系

  中国农村的环境污染通常被归纳为点源和面源叠加,外源和内源叠加。当然,“源”之说并没有直指污染的主体。

  主体是谁呢?除了“不良企业”或企业家,还有“不道德的农民”——两亿左右的农户或相应数量的耕种者、养殖者。这意味着,在环境污染或破坏的层面上,存在着一个共犯体系。

  这样说情感上确实令人难以接受,但是事实。作为个体的农户,排放是分散和有限的,但架不住面广量大,数十个农户足以造成一个村的环境恶化,数十万个村庄则造成农村整体的环境恶化。

  当然,与为了节约成本和追求利润而偷排、直排的企业不同,农户一般没有蓄意污染的主观动机,因为化肥和农药都是要花钱买的,农户不会故意跟自己过不去而多施滥用。

  在这个层面上,最终的滥用主要是缺少环境知识和环保意识造成,同时也有明知影响很糟却不得已而为之的成分(下述)。

  但也必须看到,随便抛洒垃圾,甚至将厕所建在池边河畔而罔顾其为公共资源的人也所在多有。后者既可以解释为农民的社会文化逻辑(因感到污染解决无望而被动适应或主动开发出水体的“纳污功能”),也意味着“无公德的个人”有意识地加剧了污染。

  这里的社会文化逻辑,与贯穿于企业污染过程的政治经济逻辑其实是相通的,如果注意到许多工厂主和养殖大户本身就是壮大了的“农民”,就会发现,政治—经济逻辑是以社会—文化逻辑为基础的。

  当然,理解农民的“环境不道德”,必须放到市场化、工业化、化学化了的农业结构体系中去分析。与传统的自然农业、自给自足型农业相比,现代农业体系有两个相互交织的特征。

  一是种植与养殖的分离,它割断了传统农业种养结合、相互依赖的内在循环,使原先的变废为宝转化成变宝为废,以至于秸秆燃烧和畜禽粪便都成了重要污染源。

  二是专业化、规模化必然伴随的品种单一化,又分别造成了两个被隔断了的领域的恶性循环:有机肥的减少和多种作物组合具有的抗病虫害能力的下降,意味着需要更多的化肥和农药,这反过来造成土质的恶化和病虫害的增加;而高密度的规模化饲养,也更容易引起畜禽疾病频发。

  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已经形成了对化学品的路径依赖,即便察觉到恶性循环的链条和症结,也难以抽身回转。

  而在被锁定的格局中,他会在为“市场”生产而不顾环境和消费者的同时,种上一小块“不打药”的蔬菜供自己食用。

  与生产领域的巨变相伴的是日常生活用品的化学化。由于大量供应和方便使用的缘故,洗涤剂和塑料袋等已经牢固嵌入日常生活,尽管都是乡村的河塘土地无法消化的。

  在这样的结构中,即便农民形成了环境自觉,发现他原先拥抱的东西竟成了陷阱,要他冒着降低收成和收入的风险去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是不可能的,因为众多的个体共同酿成的环境危害,已经远远超越了他个人能解决的范围,甚至也超出了一个村庄所能解决的范围。

  农民和村庄在没有意识和准备的情况下跳进了陷阱,政府却并没有及时出场。县和乡镇政府的首要任务是招商引资,由此招来了污染企业;次要任务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由此也推动了农业内部的种养分离——再加上市场化的农资机构极力推销农药和化肥,被认为落后的“小而全”的小农经济形态的生态学优势终于败给了更强调产业化和规模效应的经济学的优势。

  在这一过程中,作为职能部门的环保机构大多“不在场”(直到2011年,仍然有95%以上的乡镇没有环保机构),而农业、水利、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也极少会关注环境。

  在投入方面,国家财政更加热爱城市,农村环保设施建设主要依赖于窘困的乡镇财政。总之,人员、知识和资金(当然还有法律)都没有与污染一道下乡。与此相应,迄今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农业农村污染的监测和管控体系。

  或许正是有了公共权力的认识滞后,懈怠和“低调”,农村环境污染的共犯体系才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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