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理论及现实痛点
(二)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式与技术
鉴于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其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接管处理、集中处理、分散处理等方式。这三种处理方式中需优先考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送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为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大、运行较为经济,而且管理相对完善,对污水的处理效果比较有保障。当不能满足接管条件时,再根据排水和当地实际情况建设合适的集中处理设施,或者分散式处理设施。
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技术主要针对集中和分散模式,众多的处理技术可以归纳为两大类: 一类是生态系统技术,即利用生态系统原理进行处理,如人工湿地处理,土壤渗滤净化等;另一类是生物处理技术,即通过培养和利用微生物菌对污染物进行分解,消耗、吸收水中的有机物、氮、磷等,生物技术又分为好氧处理和厌氧处理。在实际应用中,往往将多种技术的综合运用,取长补短,综合处理技术效果和应用条件(农村的硬性条件)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存在问题
1.管理责任主体差异大。
我国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没有明确管理主体,各地政府的管理部门差异较大。部分城市由住建局直接管理,部分城市由水务部门管理,甚至有些出现地方多头管理的现象。管理主体的不确定导致各政府部门间相互推诿,造成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浮于表面,治理工作实际效果不好,而对于这样的结果又无从追责,使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乱象丛生。
2.付费机制混乱。
由于政府管理主体的不确定,没有统一的管理体系,使得付费机制更是千差万别。目前,既有按服务户数或常住人口包干付费,也有按照污水水量付费,还有按照处理设施站点计算费用,更有甚者综合几种方式付费。这些与市政污水处理的管理方式有很大区别,政府和社会投资人都存在较大的风险。
3.付费来源不明确。
付费来源是社会投资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由于我国农村文化及环境的特殊性,付费来源一直无法有明确的定论,是采用跟环境治理项目一样的政府付费,从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列支,还是采用经营类项目的使用者付费,或是采用跟一般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样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付费方式尚不能确定。因此,社会投资人对投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存在较大的顾虑。
4.建设推进困难。
首先,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欠账太多,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而政策性银行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政策性贷款,目前在试点城市较容易取得,其他的城市的贷款资金支持较少;其次,有了政策性贷款的资金支持,由于农村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制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会存在阻力较大,出现农村住户关系较难协调的现象;最后,农村生活污水的利益相关方较为庞杂,处理不好将会导致项目即使确定了投资人也很难真正落地。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PPP运作
(一)PPP运作模式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般为新建工程,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为缩减交易环节,同时保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计的灵活性,建议此类项目采用设计—建设—运营—移交(DBOT)的方式进行运作,此类运作模式是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的变体。目前,作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的江苏省常熟市已经采用这种方式实施市场化运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采用DBOT方式运作,具体而言,即由社会投资人与当地政府指定政府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政府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约定在PPP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公司通过政府付费(包括可用性付费、运维绩效付费)形成的收入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项目PPP合作期结束后将项目公司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具体的运作方式如下图所示:
图3-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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