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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学校污染开启“潘多拉盒子”“毒地”暴露我国健康风险评估不足

2016-04-22 03:57
Timeless落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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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环保系统内,环境健康管理十分边缘化。在日本和韩国,环境健康都是司局级机构。但在中国,环保部环境健康处却只有半个人——除了环境健康,这个人还需负责气候变化应对工作。各地环保厅、环保局更少有环境健康对应机构。

  只有这半个人开展的环境与健康工作,竟然是越权。据王建生介绍,在国务院给环保部的三定方案中,没有相关职能。一次建设项目环评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的研讨会上,一环评公司老总直接回绝:“等国务院给你们授权了,再说这事儿。”

  2007年,卫生和环保两部委联合16个部委局制定并颁布了《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规定卫生和环保作为牵头部门,共同负责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但这只是个倡导性文件,各部门应承担什么责任并未明晰,文件中提到的部门间资源共享等事项至今并未落实。

  2016年全国两会,环境法专家全国政协委员吕忠梅教授就提交了相关提案,建议在国务院职能部门“三定”方案中,明确增加“环境保护部承担统筹协调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职能”,尽快取得行政授权。

  即使环保法第一条就写了“保障公众健康”,长期以来,环保系统对于环境污染损害公众健康问题一直比较抵触,认为是给环保惹事儿。对此,从卫生系统调入环保系统的王建生感受深切:“我提出以健康优先理念推动现有环境管理手段改革,竟然有相当多的环保系统专家认为这超前了,甚至说搞环保的搞健康就是瞎折腾。”王建生气愤又无奈。

  环保部门的工作重心正从总量控制向质量改善,但在环境健康学者来看,单纯的质量改善不能完全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

  环境土壤镉污染超标严重的贵州赫章,环境卫生标准却达标的例子并不罕见。有时真正产生影响的污染物,并不在标准中。比如常州事件中,真正引起关注、产生健康影响的不是二氧化硫等常规指标,而是氯苯等有机物。

  程红光建议,国家在强调环境质量改善的同时,要加强风险管理。“每个地区根据自己的特点、产业情况,筛选优先控制的污染物,开展健康风险评估。一方面改善质量,一方面控制风险。”段小丽希望推动更多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的编制,目前除了污染场地,区域规划中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导则、大气和水的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都没有。

  如同环保法中“按日计罚”有实施细则,环保部正在编制《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以落实环保法第39条。这些专家都参与了相关工作,但王建生依然强调,“中国不缺规章制度,最重要的还是落实。如果已有的政策措施能够得到落实,常州类似事件应该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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