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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我国土壤修复市场盈利模式分析

2016-05-25 01:57
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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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土地出让收入计提设立专项资金已有先例。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城乡基础建设、农业农村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形成互补关系,减轻了地方财政的压力。近年来,财政部对土地转让收益计提设立专项资金已有先例,除计提不低于10%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外,还要计提相当一部分作为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建设、教育等项目的专项资金,理论上有约半数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会被计提做各类专项资金。

  

  (3)方案提供解决思路,是否实现存不确定性

  我们认为,目前媒体探讨,并有代表在两会上提出计提土地出让收益的方案,为解决土壤修复资金的一项有价值的思路,但是实际能否成功还存在不确定性,除土地转让活跃度降低外,在地方财政较为依赖土地财政的情况下,再提取一部分土地出让收益有可能对地方政府财政造成压力,是否计提、具体计提比例值得探讨。另外,目前土地出让收益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东部地区,若要平衡区域间的需求,那么在计提的基础上,可能还需采取其他手段(如按区域分级分配不同比例)来调节区域间资金分配。

  4、PPP 模式助力土壤修复

  永清环保:“岳塘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目前也有公司开创了土壤修复领域的PPP 模式。如永清环保与湘潭市岳塘区的竹埠港老工业区形成的PPP 合作,也被称为“岳塘模式”,是七大重点治理区域的首个PPP 项目。岳塘区政府与永清环保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环境。“岳塘模式”治理过程中,第三方不收取治污费用,而是在治理完成后,从治污成果中受益。岳塘区环保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在治理完成后,竹埠港的土地将从工业用地转为第三产业开发,并整体规划为生态新城。永清投资集团在完成竹埠港治污之后,还将与当地政府一道对该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开发土地新用途,并将其作为自身获利的机会。这种模式有效降低了因污染责任主体无法界定所造成的影响,较好地解决了土壤修复关键的资金来源问题,同时可全面提升土壤修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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