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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环保部史上最大罚单?

2014-06-18 10:54
华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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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大罚单”能否罚出一方碧水蓝天

  日前,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6月17日央广网)

  单纯从数额上来看,高达4.1亿元的罚款额度,堪称是“史上最大”。而“最大罚单”的开出,一方面表明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心以及执法力度的大大加强;另一方面,此举也正是为了解决目前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力度过小,起不到应有惩戒和警示作用的问题。所以这笔“最大罚单”的诞生,对企业是警醒,对公众则是希望,是信心。

  但是“最大罚单”能否罚出一方碧水蓝天,恐怕还要打个大大的问号。原因就在于“最大罚单”和“最佳效果”之间,并不能简单地划上等号。而网友们也在第一时间注意到了,这些在脱硫设施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涉嫌环境污染的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国字头的央企,这下问题就出来了。

  其一,既然是央企,从某种角度来说,不管罚单开的多大,被罚的钱说到底还是“国家的钱”,是“百姓的钱”,而不是企业的钱,更不是企业领导人的钱。那么,如果这些企业的领导者根本不把这笔罚款放在心上,从心里觉得企业亏损最终损害的也是国家的利益,百姓的利益,不会影响到自己个人的仕途前程,工资待遇,那么这笔“最大罚单”所产生的效果,恐怕就像拳头打在棉花上,消失于无形。

  其二,“最大罚单”从总的数额上看似很大,但是如果分解到近二十家违规企业的身上,就未必会让企业感觉到痛。而且这些上榜的企业,很多都是巨无霸国企,如果按照正常处理排污的成本,一天就要几十万元之多,一年排污成本就高达几千万元,要是这些企业一算账,感觉缴纳罚款比治理排污还划算,把罚款当成了排污的“保护费”,宁可缴纳罚款也不愿改善排污设施,你又能拿他们怎么样?

  所以要想让“最大罚单”真正罚出一方碧水蓝天,不但要罚企业,还要罚个人,也就是国企的主要领导人、管理者。如果能够把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和企业大小领导人的仕途前程、个人待遇挂钩,即便罚款额度不大,所产生的效果说不定比现在还要好得多。再有就是罚款应该让企业感觉到痛,让企业觉得和治理排污相比,缴纳罚款更加得不偿失。这样企业才会有动力去治理排污,去注意环境保护。

  所以说,“最大罚单”值得肯定,但我们却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最大罚单”上。否则,希望最终为失望代替,碧水蓝天仍旧只是一个梦想。

  环保部4亿重罚脱硫“作弊生”电企屡罚屡犯

  近日,环保部发布公告,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新华社消息称,19家企业的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

  在19家上榜企业中,五大电力集团均有下属子公司上榜,此外还有华润、中石油、神华等央企子公司亦在名单中。另据了解,去年5月份,环保部亦对多家央企电厂的脱硫数据造假问题进行过公示处罚,但企业依旧屡罚屡犯。

  “目前电企盈利状况已经有了很大改观,这种情况下还去脱硫造假,实在说不过去,我认为该罚。”港富集团黑色产业分析师张志斌表示。自然大学创始人冯永锋详细披露了企业针对脱硫等环保数据造假的3种方式,他同时强调,“空气污染数据监测难度较大,企业作假也更为容易。”

  19家企业涉及造假

  国家环保部官网公布的受罚企业名单中,包括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等19家,其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另有部分钢铁有色、化工企业。19家企业或存在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或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造假、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等行为。

  经查询发现,五大电力华能、国电、华电、大唐、中电投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均有上榜。其中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问题是“该公司1#、2#机组脱硫设施自投运后经常停运,长期超标排放”;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问题是“1#-4#机组脱硫改造期间,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等。

  环保部官网公告称,对上述19家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整改方案,2014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对19家企业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公告核定的2013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确定应全额缴纳的2013年二氧化硫排污费金额,核实已经征收的二氧化硫排污费,追缴差额部分。

  电力企业屡罚屡犯

  脱硫问题是电力行业屡罚屡犯的问题。去年5月份,环保部公布了2012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查处罚情况,对15家企业脱硫设施不正常运作、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挂牌督办。彼时就有多家电力企业上榜,其中华电集团下属3家子公司上榜。

  而在此前,业内亦有相对宽容的声音,认为电力企业在脱硫脱硝上的执行不力或与装置前期投入多,补贴难覆盖成本有关,而且此前电力企业财力亦有限。不过,目前这些已经难以再成执行不力的借口。张志斌表示,因为煤价大幅下跌,电力企业盈利已经出现大幅好转,而且国家有针对脱硫电价的专项补贴,大致为0.015元/千瓦时。“再在脱硫问题上执行不力就实在说不过去了,这一次的确该罚。”

  据新华社今年初报道,煤价走低让以火电为主的发电集团利润大翻身,2013年五大发电集团利润总额达740.34亿元,创近年新高。规模最大的华能集团2013年实现利润208.44亿元,国电集团157.94亿元、华电集团151.74亿元、中电投集团111.56亿元、大唐集团110.66亿元。

  张志斌解释称,执行不力一方面在于监测不严之下的逐利行为;另一方面央企内部存在的“技术官僚”问题,“目前脱硫技术已经很成熟,改进新的装备不仅能够在环保上达标,而且在经济性方面也是可观的,但企业内部存在一些不愿意更改设备的技术方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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