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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环保部史上最大罚单?

2014-06-18 10:54
华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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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有三种造假手段

  “针对气体排放的监测几乎是最难的,这也导致了企业在气体排放数据上造假更加容易。”自然大学创始人冯永锋表示,目前气体类似于二氧化硫等的环保数据造假很严重。业内存在三种造假手段,真实的排放数据造假、超标排放的数据造假以及在线监测的数据造假,其中第三种涉及企业更改仪器底数进行造假等手段。针对此次处罚,冯永锋认为在线监测数据的实时公开以及公众的监督才是促进企业改善的有效方法。

  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亦强调了企业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他认为企业屡罚不改在于执法不严,企业违法成本低。“企业也没有公平的竞争环境,谁超标谁违法谁就更占便宜,所以企业在利益驱动之下自然就会这样去做。”

  “4.1亿元只是追缴款,就是追缴排污等费用,这个本来就是企业应该交的。按照现行的环保法规,这些企业只能被罚款5万元,而5万元对于这19家中的任何一家都没有警示作用。”马军称,新的环保法明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按日计罚是一个强有力的措施,另外一条“篡改伪造数据需追究法律责任”,也即相关责任人是要被拘留的,这个涉及企业也涉及第三方的人员,甚至有不作为的政府工作人员,“这个也会是某一种威慑,但关键还要看这些法律能否落到实处。”

  环保部加大处罚力度

  近日,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会上表示,2013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83万余人(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6499件,挂牌督办1523件。其中,各级环保部门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706件,移送数量超过以往10年总和。

  周生贤从五个方面对去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总结,包括严查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废水污染地下水违法行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医药制造企业,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回头看”,强化环境监管措施等。

  在介绍“强化环境监管措施”方面,周生贤强调,各级环保部门2013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706件,移送数量超过以往10年总和;公安机关受理637件,以污染环境罪判决109件,抓捕犯罪分子186人。

  周生贤说,监督执法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改变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监测结果显示,2013年十大流域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分别提高2.7个百分点和下降1.2个百分点。

  周生贤表示,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要着力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分别为:全面落实《大气十条》,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认真开展涉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深化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督促整改执法督查发现的环境问题,保障整改措施落地。

  “史上最大罚单”的象征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近日,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除了罚款,环保部还要求这些企业在30个工作日之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整改方案,并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没有完成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最大罚单”当然不一定是“最重罚单”,之所以称为“史上最大罚单”,大约是从罚款总量而言的。每家企业平均2000多万元的罚款,在西方或许司空见惯,在我们这里似乎还不是小数目,更何况这是针对环境污染的处罚,对企业的环保观念应有所触动。再看看上榜的企业,不少是央企下属的子公司。由此,这个“史上最大罚单”及其实现,对于环境治理就不能不具有象征意义。

  人们自然可以从中看到时代进步的象征意义。环境保护人人有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很好的原则和理念,但在以前,往往是或更多是适用于公民和微小企业,大企业和政府重点保护的企业却似乎可以例外。如今,环保部门敢摸“老虎”们的屁股,可以见出环境恶化背景中环境治理趋严的态势,无论于法律尊严还是环境保护,都是可喜的进步。

  不过,“史上最大罚单”虽已开出,落实还是一个问题。据称,早在去年5月份,环保部就曾经对多家央企电厂的脱硫设施进行过公示处罚,但企业却依然屡教不改。那么,这一次,罚款会不会打折扣?整改会不会如期完成?从历史和现实来看,都不能说毫无悬念。比如这一次,巨额罚单已经开出,所涉企业有的表示“尽快整改,但还没有具体措施”,有的则干脆说“还不清楚具体情况”。时间尚有半年,结果不得而知。

  从这个角度看,“史上最大罚单”的现实命运,或许更是新的环境保护法未来命运的一个象征。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假如新的环保法得以严格执行,人们完全可以相信,所谓“史上最大罚单”将不断被刷新,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纪录的刷新,而在于处罚的落实。罚款只是行政处罚,整改也不过是回到正确的起点,都还没有体现修复受损生态的责任。假如罚款可以讨价还价,整改可以敷衍了事,就无法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普遍现实,更不必说敦促企业履行生态修复的责任。假如法律不能成为刚性约束,环保责任就会成为软性要求,而环境却并不会总给人们以改过的时间。

  如果说环保离不开公众参与,那么,建议环保部届时如实公布这个“史上最大罚单”的最终结果,以利于公众支持和公众监督,就不能说是过分要求。或许,“史上最严环保法”得到最严格执行的契机就在其中。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

  面对这样一份吓人的天价罚单,正常情况下,受罚企业应该连连喊“疼”才对。可现在事实却是,一些企业似乎并不着急,甚至还有点儿无动于衷。譬如大唐集团工作人员就表示:“听说这个事了,我得了解一下,现在还说不清楚。”这么大的事儿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弄清原委,作出反应,实在是太不应该了。而另外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其实早在去年5月份,环保部就曾经对多家央企电厂的脱硫设施进行过公示处罚,但相关企业却依然屡教不改。从中足以看出这些企业对罚款的不以为然。

  这些企业为什么不惧环保罚单,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呢?一个根本的原因是,上述受罚企业几乎都为大型国企,不仅一个个财大气粗,更为主要的是,不管环保部门开出的罚单有多大,都由单位全额埋单,个人一分钱也不用掏。如此一来,这些企业不按规范操作,“节约”环保成本,变相提高了经济效益,负责人就能去拿更多的工资和奖金;倘若出事了,被环保部门逮个正着,全由单位给扛着,个人零成本。

  因此,要想让某些大型国企老老实实遵守环保法规,除了依靠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外,还应在国有企业中推行“环保罚单”追偿制度,即当国有企业受到环保罚单后,监管部门应介入调查,如果属于故意而为的,比如技术上明明可以达标却硬不去做,或且降低标准、数据造假等,那就要让拍板决定的人承担一定的罚款额,甚至可以在扣完其当年工资的情况下,让他倒掏腰包。除此之外,还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如果国企负责人因单位违反环保法规而被拘留的,则应毫不客气地亮“红牌”,摘去其头上的“乌纱帽”。

  果真如此,想必在环保部门开出的天价罚单面前,国企的头头脑脑们绝不至于还如此稳若泰山,恐怕早就大汗淋淋了。相应的,类似的违法事件就会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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