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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碳排放总量控制与碳交易试点省市具体做法

2015-10-16 02:36
老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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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控机制

  为防止碳价格的剧烈波动,吸取欧盟经验教训,政府建立配额储备机制非常必要,但为防止政府权力滥用,需要对储备的使用严格限制。在政府配额储备这一方面,目前只有深圳做出了相关规定,深圳还提出了“市场稳定调节资金”、“配额期末调整”等措施,这些措施可以降低碳价格的波动,但也可能会造成政府对总量控制交易体系的过度干预,使企业难以适应,同时增加了政府寻租的空间。

  因此,在法律体系中如何对政府的角色进行合理界定,需要在市场监管者和市场参与者之间取得平衡。防止政府配额储备的不当运用对市场运行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对政府配额储备规模、出售价格、出售时机、出售条件等一系列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监督机制

  监管机构。欧盟和美国分别从各自国情出发,建立了适合自己的碳交易市场监管机制。欧盟采取自上而下、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碳交易市场监管是通过颁布相关指令,并由相应的成员国的监管机构执行来完成的。形成了欧盟制定较为统一的监管基础法规政策指令,各成员国再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执行法规,以及由碳交易平台或协会所制定的交易监管规则,三方面的监管法律相辅相成,构成一个监管网络;监管机构是在欧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国监管机构组成,并通过ETS机制下的注册登记系统监测具体流程。

  美国在联邦层面没有建立碳交易监管机构,其监管体系主要分布在州、区域和第三方。如加州环保局监管其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区域性的监管机构。美国东北部的RGGI碳市场就成立了一个非盈利性机构RGGIInc,其主要任务是为签署州的碳减排计划提供行政和技术服务的支持,其中一项职责是监测有关二氧化碳配额的拍卖和交易市场。

  第三方监管机构。虽然各州都保留了碳市场监督的权力,但实际监管工作(如核准指标交易,确定是否出现价格操纵,调查守法及违法行为等)主要监管工作都委托给几个第三方机构进行,如RGGI将碳交易市场的监管授权给Potomac Economics。此外,它也承担二级市场的监测,确保市场不存在价格操纵及串谋的现象。

  监管内容。碳交易的风险管理。与碳交易有关的风险种类繁多,碳价格容易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呈现非理性波动,以及对碳排放价格的操纵。主要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项目风险、技术风险。

  监管对象。对政府配额分配过程的监管。政府对配额分配的过程应坚持无偿分配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模式,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配额分配应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加强信息透明度,加强对政府分配过程与分配方式的监管。

  对排放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管制企业未完成减排目标、未完成报告的管理,对企业提出提供排放数据报告的要求等。如欧盟规定企业出具的报告不仅应当符合欧盟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还必须经过具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的核证机构的验证,而且要通过特定程序公示企业报告和独立核证机构的验证结果,接受公众,特别是非政府环保组织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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