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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毒地”事件舆情追踪溯源

2016-06-12 12:04
吃瓜天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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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额投入不能指望财政拨款。2015年,英国《金融时报》援引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蓝虹称,如果采用美国和日本发展的方法,中国需要为清理土壤污染投入7万亿元。据中国经济网2015年8月报道,2015年中央下达重金属专项资金36亿元,支持30个地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治理和37个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刚刚发布的“土十条”旨在“风险管控”,土壤修复专项,中央资金来源于重金属治理专项,地方资金来源于现有各路农耕地专项资金,也是针对存量资金的重新配置。这种结构也使化工、农药等无机物污染治理,如长三角以化工大省江苏为代表的区域,资金的筹措要更多地依靠创新。

  治理资金优先用于保护类耕地。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曾撰文分析,修复一吨污染的土相比处理一吨污染的水,成本大得多。而较之于大气治理、水环境治理等相对成熟的产业,土壤污染治理还没有形成清晰的商业模式。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表示,要启动这么大规模的土壤污染治理,从污染源控制到资金链的建设等方面,我们都还没有准备好。此外,业内人士认为,土地修复是一项入不敷出的工程,地方政府资金有限,国家专项资金要优先用于保护类耕地,留给建设用地的资金更加紧张。

  2、毒地开发建住宅:舆情风险第一源头

  那么被污染的土地究竟谁来治理呢?目前主要有三种模式:谁污染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如果找不到污染主体又没有人愿意开发土地,比如耕地和废弃的矿山等,还得靠国家。

  现实情况是怎样的呢?

  谁污染、谁治理:冤有头,债无主。据媒体报道,2006年湖北武汉三江地产花了4.025亿元拿下武汉汉阳区的赫山地块,2007年开发时发生工人中毒晕倒事件,事后才知道这块地70%的区域都遭到有机磷和有机氯农药污染。而污染这块地30多年的原武汉市农药厂已于1994年倒闭,之后组建成武汉南方轮胎有限公司,冤有头但债没主。另外一种情况是,在人们发现污染之前,土地已经被转了好几手。2010年,武汉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小区所在的土地被污染近60年:1961-1965年武汉久安制药厂在这里生产硫酸和冰醋酸;1965-1997年,武汉长江化工厂建设于此;1997年后,化工厂停产,其中一个车间被某企业租来生产电镀添加剂,这些污染者分别该承担多少责任已经没法分清。

  谁受益、谁治理:城市毒地开发商接手。据21世纪经济报道6月2日消息,专家指出,治理毒地,除了国家拨款的专项资金,地产开发商是另一个主要资金来源:毒地折价卖给开发商后,开发商承担一部分污染土地修复的成本。中国证券网2015年12月1日报道,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指出,目前36.3%的工厂搬迁后的场地都是污染的,又因为它们大多在市中心,极有可能变成住宅供给于居住。媒体报道,原广州氮肥厂,北京的化工三厂、红狮涂料厂等腾出的地块皆被开发成经济适用房。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副所长骆永明通过研究也发现,大量的棕色地块(毒地)用于了房地产开发。

  谁买房、谁承担:开发商不是做公益。2006年3月,武汉三江航天房地产公司竞得“赫山001号”地块,建设商品房。次年发生工人中毒事件,才知道这一地块原属武汉市农药厂。随后开发商要求退地,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因事先未告知毒地的背景而赔偿1.2亿元。世界银行2012年发布《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一文指出,“开发污染土地必须达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污染治理标准,这样不仅成本高、耗时长,而且还要承担开发后污染物滞存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开发商一方面想通过污染土地的开发获取丰厚的利润,另一方面又担心污染土地带来的风险。”

  苏州人熟知的苏州化工厂原地块,占地600亩,位于城南黄金地段,2007年至今闲置了9年。2010年专家评估该地块修复需耗资10个亿。有媒体就该地块开发为商住用地算过一笔账:根据同年苏州市类似地段的地价,苏化地块地皮价可卖出40亿-50亿元。然而,即便有这样的预期,苏化地块开发前的修复评估、技术选型、中试以及修复方案的确定,也是慎之又慎,直至今年4月一期工程才开标。

  综上所述,资金短缺最终导致了城市毒地依托房地产修复开发的商业模式。毒地规划为住宅、商业综合体,开发商才敢接盘,最终通过把房子卖出去,将修复资金消化掉。如果开发成住宅,加上幼儿园、学校配套,买房的人实际是对毒地进行金钱与健康风险的双重埋单。因此,当毒地规划为住宅和商业用地,未来买房的人就成为毒地风险的承受者。

  3、技术选型的盘算:舆情风险第二源头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土十条”的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战役将正式揭幕,土壤修复市场空间有望达到7869亿元。然而相对于大气治理、水环境治理等相对成熟的产业,我国土壤污染治理还在摸索中。在现有的时效、资金、技术等各方面压力条件下,开发住宅存在除毒不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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